学校概况  新闻中心  合作交流  招生就业  公共服务  专题之窗  金海湾论坛
首页-校内公告

关于本市财政票据全面启用全国财政票据监制章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上海市财政局制作并使用全国财政票据监制章的函》(财办综[2007]107号)的要求,为配合财政部做好统一、规范全国财政票据样式和财政票据监制章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提高财政票据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本市决定全面启用全国财政票据监制章。详见附件。
 
    附:
 

财务处

Copyright © 2005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电话: 021-50215021 邮编: 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