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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三届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充分展示我校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成果,在全校营造重视教育、重视教学、重视教改、重视教师的良好氛围,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加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活动,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沪二工大教[2005]153号)文件规定,学校将于本学期进行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工作。现就本次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范围
 
    凡属我校各教学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部门的集体和个人,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服务等方面勇于探索,勤于实践,敢于创新,取得突出成绩的成果经所在部门推荐后均可申报。
 
    各部门应按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见教学管理网)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推荐的教学成果应充分体现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实效性和创新性,注重集成和整合,努力提高成果质量。
 
    2.申报条件
 
    (1)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应用性,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2)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具有示范、参考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或反映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学校或上级领导部门的决策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意见和改革方案,被吸收采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曾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但近年来在研究与实践中又有重大突破和创新的教学成果。
 
    (4)符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其他有关条款规定。
 
    (5)以集体形式申报的教学成果,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限5人以内。
 
    二、申报程序
 
    1.各部门在通知下发即日起,应在本部门范围内对教职员工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参与成果总结和申报的各项工作。
 
    2.申报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认真撰写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并提交纸质材料(A4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jychang@sspu.cn
 
    3.成果辅助材料和支撑材料(如:课件、论文、获奖证书等)须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教学成果若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4.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4月25日。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部门申报项目的有关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地点:综合楼305,联系人:周翔,肖珍教,常佳玉,联系电话:50217004,50217236),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与奖励
 
1.教学成果的评审分初审和终评两个阶段。教务处将在4月底组织校内专家对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确定入围项目,采取的主要形式包括申报人汇报、查阅材料、现场考查等形式。在此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入围项目进行终评,产生教学成果奖奖励等级。
 
2.本次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对获奖项目,学校将授予主要完成人奖励证书,并对每个项目颁发奖金。其中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3.对于获奖项目,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2008年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本次教学成果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从教学管理网下载)
 
    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简表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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