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卫生局《关于近期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开学期间要做好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多媒体等,及开设讲座、开专题班会的形式,让学生掌握预防和控制呼吸道等传染病的知识,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爱卫办及卫生所应开设健康教育专栏,编印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宣传教育资料,并及时下发。
网络中心负责在校园网上发布有关信息。
学生处负责组织、检查落实有关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卫生所要加强晨检工作,对出现高热、呕吐、咽痛、鼻塞等症状的师生应立即送往医院就诊,待症状消失后方可返校。
要发挥学生红十字会的作用,加强学生之间的自查、互查工作,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三、后勤服务公司要组织专业队伍,对教室、办公室、食堂、电脑房、实验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各学院要适时增加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减少集体性活动。学生宿舍、教职工办公室要经常性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四、重点加强对外省市返沪学生的健康询查工作。学生处应落实专人,负责组织人员对自外省市返沪学生的健康询查工作,仔细询问有无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病史、接触史。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报告校部。
五、卫生所要按照国家和上海市计划免疫的规定,对家居外省市的在校学生及在后勤服务公司务工的外省市人员,认真做好各类计划免疫的“查漏补种”工作,确保一个不漏。
六、各单位应按照学校“非典型性肺炎”应急处理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要加强对学生出勤、健康情况的定期巡查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应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