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06级同学及部分04、05级同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精神和上海市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法规的要求,学校决定于近日在大学生中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意义
高校学生掌握并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也是一名大学生的必备素质之一,对于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即将出台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三级甲等以上;(二)教师为二级乙等以上,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除教师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为三级甲等以上;(三)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为二级乙等以上;(四)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以及影视话剧演员为一级乙等以上。在日益开放的上海,取得相应水平等级的普通话证书已成为教育、广电、国家机关和服务等行业人才使用的必备条件。因此,在我校大学生中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二、测试对象
我校06级全体学生及部分04、05级尚未取得证书的学生。本次测试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
三、测试报名事项
1.报名费用:
根据上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的规定,每位参加测试的学生需交纳测试费、证书工本费共计95元。
3.报名方式:登陆系统→点击“密码设置”,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照片、姓名、性别),信息错误请立即至教务处(综合楼316)→点击“选课重修”→点击“等级证书申请”。
报名时间:2006年10月26日-2006年11月2日。
4.收费方式:请于2006年10月30日前存入学校发放的扣学费的银行卡。如银行卡遗失,请于10月30月前将补办的银行卡卡号告知财务处(综合楼309室)。
5.收费确认:2006年11月2日—2006年11月10日
登陆“成绩管理”系统→点击选课重修→点击等级证书申请→确认收费是否成功。
扣款不成功,视作报名无效,不补报。扣款成功,不退款,报名时请慎重。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6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本校
五、考前培训
学校将在测试之前对报名学生进行免费培训并提供资料,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网上公布)。
六、组织机构
本次学生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