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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守则

招生工作人员守则

 

1、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招生有关政策、法规、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作风正派、公正、廉洁、事业心强。
2、服从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听从统一指挥。加强团结,明确分工,互相配合,不得遇事推诿,贻误工作。

3、录取人员严格遵守招生章程,按考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不允许利用职权为亲友违反招生政策办事。

5、要高度负责、严肃认真地做好招生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细致准备、一丝不苟。

6、咨询人员对考生提出的问题要热心解答,回答问题要准确符合学校的招生政策。处处关心考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解答群众询问质疑,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批评。

7、自觉接受和配合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与检查。

8、严守招生工作机密和试卷保密制度。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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