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及分数算法
我校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原则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而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以文化考试成绩ⅹ60%+专业考试成绩ⅹ40%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科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今年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没有单科限制。 成绩计算方法: 文化成绩:文科考生成绩=高考成绩÷4.8 理科考生成绩=高考成绩÷6.3 专业成绩:素描成绩×40%+色彩成绩×40%+设计20%
我校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原则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而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以文化考试成绩ⅹ60%+专业考试成绩ⅹ40%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科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今年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没有单科限制。
成绩计算方法:
文化成绩:文科考生成绩=高考成绩÷4.8 理科考生成绩=高考成绩÷6.3
专业成绩:素描成绩×40%+色彩成绩×40%+设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