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钓鱼协会章程
为丰富我校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身心健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国钓鱼协会章程》为准则,结合我校垂钓活动发展,成立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钓鱼协会。
第一章 总 则
一、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工钓鱼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的群众性业余体育组织。
二、本协会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群众组织的规定,组织和团结广大钓
鱼爱好者,
第二章 积极开展业余钓鱼活动,交流垂钓经验,锻炼身体,陶冶身心,丰富职工业余文体生活。
会 员:
三、工会正式会员、身体健康的钓鱼爱好者,承认协会章程,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
四、会员权利:
1、有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待的权利。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监督财务管理的权利。
4、有申请退会的权力。
五、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按时交纳会费(50元/每年)。
3、坚持文明钓鱼,遵纪守法。
4、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六、活动方式。
原则上每学期开展活动两次,采取定点与随意、分散与集中、远地与近处相结合的
方式。
第三章 经费来源。
主要由会员缴费,每年每人50元。会费全部由协会管理用于会员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钓鱼协会由会长、副会长、技术指导、顾问、会计等五人组成。钓鱼协会委员由会
员民主选举产生,主要负责活动安排、组织、会计、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为大家
义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