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2004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自即日起开始,望各单位尽快组织申报,并于8月16日前将申报该奖的同志汇总上报科研处。具体报奖要求和资料可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下载,申报者须于9月3日前将申报资料上交科研处,科研处将协助办理有关报奖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50217734
咨询时间:8月16日、8月23日
科研处
2004年7月2日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了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加速我国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我部决定今年 9月开始进行2004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
2004年度教育部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等级分别提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今年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分为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和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共3类。
二、推荐、审批程序
1.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社会和经济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八、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请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盖学校印章。
2.除我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我部推荐外,其它所有高校均归口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推荐,并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十一、推荐部门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
2004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计划评出250项左右,推荐项目数额不限。请各校及其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推荐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按有关要求可直接推荐。
四、推荐日期
2004年9月14日至9月15日。各推荐单位具体推荐时间见附件有关说明。
五、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 与2004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一并上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 (010)62514694 (010)62514696
附件:
1.推荐2004年度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具体要求
2.按规定时间集中报送推荐材料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