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第三届陈嘉庚青少年发明奖(上海)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望青年教师和在校学生踊跃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赛对象:
上海市各中学、大学学生(包括高中生、本专科生、研究生)和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一、 获奖条件:
1、 获奖作品应具有独创性,充分体现发明者的发明灵感、创造力和想象力;
2、 获奖作品应具有实用性,能转化为产品或商品,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 获奖作品应为一个独立、完整的发明,且发明者不超过3人;
4、 获奖作品尚未参加市级科技奖评比;
5、 获奖作品应具有实物和说明资料供展示用。
二、 参赛和评审:
1、 参赛者可在学校科研处(1201室)或团委(202室)领取或下载《陈嘉庚青少年发明奖(上海)申请表》(见附页),并认真填写,须于10月20日前交校科研处填写意见,并一同递交发明作品(实物)。
2、 2004年12月中旬,由发明奖评审委员会,根据获奖条件认真评审参赛作品,确定获奖作品和发明人名单。
3、 2005年1月中旬举行颁奖典礼,由陈嘉庚青少年发明奖(上海)委员会向获奖人员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三、 奖项设置:
奖金额共45000元
一等奖 一名 10000元/人 二等奖 四名 5000元/人
三等奖 十名 1000元/人 鼓励奖 十名 500元/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50217734; 联系人:曹佩清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科研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团委
2004年9月17日
注:1、交本申请表时应附有发明作品实物;
2、作品简介200字左右,另可附说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