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所、室)、中心:
2005年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科技奖励工作已经开始,望各部门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科技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本部门自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所发表(出版)的各类论文、著作(教材除外)以及所入选的展览艺术作品和发表的艺术作品、所获得的省(市)部级以上的各类科技奖项和专利等,统一收齐汇总后,上报科研处。(汇总表采用统一格式,可在科研处网页上"文件下载"----"成果管理文件下载"处下载,文件名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_年度科研奖励汇总表"。上报时需同时提交纸质汇总表和电子汇总表各一份,电子汇总表可发至zhliu@sspu.cn信箱)。上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 8日,逾期本年度将不予受理。望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注:1. 论文的作者需提供所发表杂志(刊物)的原件;
2. 著作的作者需提供出版物的原件;
3. 艺术类作品需提供入选证明或刊登物的原件;
4. 科技成果奖项获得者,需提供获奖证书;
5. 专利获得者(专利权人为本校)需提供专利证书;
6. 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可在科研处网页上查看。
有关具体事项可来科研处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50217734。
科研处
200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