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机关、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第五届陈嘉庚青少年发明奖(上海)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望青年教师和在校学生踊跃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上海市各中学、大学学生(包括中学生、本专科生、研究生)和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二、参赛作品条件:
1、 参赛作品应具有独创性,充分体现发明者的发明灵感、创造力和想象力;
2、 参赛作品应具有实用性,能转化为产品或商品,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 参赛作品应为一个独立、完整的发明,且发明者不超过3人;
4、 参赛作品应具有实物和说明资料供展示用。
三、 日程安排:
a) 参赛者可向学校科研处(1201室)或团委(202室)领取或复制《陈嘉庚青少年发明奖(上海)申请表》(见附表),并认真填写,须于10月20日前交校科研处,并一同递交发明作品(实物)。
b) 2006年12月中旬,由发明奖评审委员会,根据获奖条件认真评审参赛作品,确定获奖作品和发明人名单。
c) 2007年3月中旬(暂定)举行颁奖典礼,由陈嘉庚青少年发明奖(上海)委员会向获奖人员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四、 奖项设置:
奖金额共45000元
一等奖 一名 10000元/人 二等奖 四名 5000元/人
三等奖 十名 1000元/人 鼓励奖 十名 500元/人
(在保证作品质量的前提下获奖作品数可能有所调整)
五、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50217734;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科研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团委
2006年9月13日
附:
陈嘉庚青少年发明奖(上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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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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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发明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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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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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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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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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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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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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发明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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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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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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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发明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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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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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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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约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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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交本申请表时应附有发明作品实物;
2、 2、作品简介应包括本发明工作原理(简述)、独创点、应用范围,约200字左右;
3、根据作品的特点,如需要,应另附说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