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市教委的统一安排,2007年度上海市教委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提前开始。现将有关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理工类项目
选题要根据国家与上海市科技发展规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能在学科建设中起到引领作用,并有望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1. 基础研究类项目:要体现学科特色,要具有创新性、开拓性,要瞄准学科前沿,注意学科交叉。
2.应用开发类项目:要围绕上海经济建设的需要,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技术方面有优势力量,并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具有产业化前景。
二、人文类项目
1.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学科建设及相关研究领域的进展情况,力求达到学科及研究领域的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2.要着眼于国际形势和时代特点,立足于国情和市情,注重研究我国、特别是上海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研究课题。
各部门在组织申报各类项目时,要有计划、有重点的对申报项目进行优势整合,避免小而散的情况。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在科研上有一定积累,具有较高学术研究水平。
2.有在研上海市教委项目未完成者,本次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四、注意事项
1. 理工类项目申报的经费为10万元,人文类项目申报的经费为5万元,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2年,项目起始日期均为2007年1月1日。
2. 申请书一律采用原《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项目申请书》(2004年版),该申请书可从校科研处网站上下载(填写申请书时,请不要破坏申请书原有的格式),破坏原有格式的申请书一律不予受理。希望课题申报者大力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
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望项目申报者在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申请书一份和电子申请书文档,送到部门主管科研的院长处,由各部门收齐汇总后上报科研处。
有关项目申请的具体事项,可来科研处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50217734。
另外,请项目申报者要准备10分钟PPT,评审答辩时要用。具体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06年9月22日